闺密和小学同学相爱,双方都有家庭,男方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做过心脏

闺密和小学同学相爱,双方都有家庭,男方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做过心脏方面的手术。目前闺密和男同学感情很好,在希望冲破双方家庭的时候,男方妻子哭哭啼啼说为了孩子不愿意离婚,愿意改变自己。闺密的男盆友因此觉得丢下曾经受伤害的孩子的确于心不忍,流着泪对闺密说放不下孩子,决定回归家庭,这说明什么?他们是真爱吗?
匿名用户    2016-08-05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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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只是一般的同居关系,男女双方没有结婚,就谈不上离婚。只能算得上同居关系的解除。 (2)对于小孩子的抚养问题 第 一,小孩子由男女双方协商。 第 二,男女双方都有抚养小孩的义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暖悟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好! (1)一般地说是要由他本人和你签抚养协议的,但是男方一直在外地都不回来,如果在他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是可以由授公代理的的人可以是他父母或其它人代签抚养协议. (2)法院判决确认抚养权涉抽立的,法院一般是根据对小孩成长有利的一方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惑乡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已经确认了小孩的直接抚养人,对方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无权直接作为小孩的直接抚养人.

方文林   2016-08-0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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