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孩子转学跨区怎么办理,因为父母离异
母婴用户145130088 2015-11-29 23:20
推荐回答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洞行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二)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第二十二条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校同糟乡减意并签章后,回到原就读学校确认。经转出和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 第二十五条 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确有特殊原因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在教学水平相当的同类学校之间申请转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高中阶段不同类别的学校之间转学,参照办理。 第二十九条 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菜笼,实行“籍随人走”。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不予转学: (一)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