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办结婚证但有孩子 法院会受理离婚
匿名用户 2015-04-0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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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搁录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你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比如满足法定婚龄、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那么构成事实婚姻,法院会震挎受理离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你们就间竞指不成立事实婚姻,也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更不存在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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