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月大婴儿在医院治疗时锁骨骨折

我三姨家的宝宝现在11个月大` 由于刚出生的时候就是脑瘫 所以现在在长春某家大医院做康复治疗 可是前几天却发生了医生治疗上的事故 导致小孩锁骨骨折 我想问下可以要求医院给予什么样的赔偿? 我看了相应的法规 小孩现在并没有住院 而且不会有工作 是否可以申请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住宿费等 希望了解的朋友给予我帮助 满意答案只有一个 但我希望大家可以帮我 小孩脑瘫就已经很可怜了 现在弄成这样他的母亲心疼的总是掉泪 希望大家一定要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
匿名用户    2009-01-06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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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们的遭遇感到同情,因为我也有一个8个月大的小侄女。 回答建议: 1.先去相称孟关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为以后的依据做准备 2.小孩的误工费不能赔偿,但是您们可以要求赔偿家长的安涌耻误工费 3.其他你说的费用全部可以赔偿,但是要通过法律途径 总之,这个事情是院方的责任,您们完全有理由要求一切应有的赔偿,这要牵扯到一系列的问题,建议你们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我最痛恨那些医院对病团最人的不负责任,你们可以去找律师和医院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他们,你们是肯定可以赢的,但最重要的是快去做医疗事故鉴定。 祝你们好运,也祝BB早日康复,快乐成长!

匿名用户   2009-01-0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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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疗争议可以有三种途径:一是双方自愿协商;二是医疗事故鉴定;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骨折是发生在恢复治疗期间,无论如何院方都是有责任的,你可以提出和医方协商解决。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双方责任后再进行协商。(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最终的赔偿结果非常...重要) 建议: 1.收集门诊、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他书证。 2.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加盖医院章并注明复制页数)并封存主、客观病史资料。 3.及时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证据保全、调取申请。 4.及时找寻同病友及其陪侍人等与患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现场证人,保留好他们的联系方法。 5.最好能委托一名对医疗行业较为了解的律师代理。因为: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医疗纠纷涉及面非常宽,我们因为不熟悉卫生法规和诊疗规范,难以取得有利的证据,所以要找一名对医疗行业较为了解的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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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1-07 00:41

正义网北京11月7日讯(通讯员 李力)1岁零7个月的男童小冲(化名)在出生时锁骨骨折。他的父母状告医院所要赔偿。近日,丰台法院一审认定院方存在过错,判决医院赔偿1万元。 2005年1月20日,小冲出生在丰台区医院医院,出生时是剖腹产分娩,是在母亲右枕前位娩出,出生后第11天,即2月2日,小冲的父...母发现孩子右胳膊活动欠佳,于是在医院做了X线检查,结论为“左锁骨骨折”。此后,小冲的父母带他先后到几家医院检查结果都是锁骨骨折。小冲的父母认为,他们选择在被告医院生产完全是相信被告医术,没曾想到被告由于孩子出生胎儿过大,从而过失导致对孩子出生实施用力拉拽,人为造成小冲左肩锁骨骨折,现孩子日渐长大,左肩骨已长成一小疙瘩,左胳膊活动依然欠佳、不适,对于孩子幼小的生命遭受到的损害,医院没有任何态度。而且小冲的母亲在医院术后造成伤口感染,为此多支付数日的住院医疗费用,这些都是由于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达不到技术标准造成的。所以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医院对小冲锁骨骨折表示认可。但他们认为锁骨骨折与医院的诊疗过程是没有关系的,小冲的父母要求赔偿10万元的请求数额过高。医院的代理人说:“如果说我们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我们仅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是:小冲锁骨骨折为产科分娩的并发症。院方在术前未向患方告知可能发生锁骨骨折这一并发症,且又未能及时发现小冲锁骨骨折并及早进行相应处置,致使小冲生后第十一天出现明显症状体征,对此,院方存在一定过失。医院在对小冲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失,应负轻微责任。 丰台法院审理之后认为,小冲之母到医院就医双方是医患关系,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负有提供安全服务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小冲在出生后第十一天才被发现锁骨骨折症状,该症状虽是产科分娩时的并发症,但医院在术前未向患者告知,且又未能及时发现小冲锁骨骨折及早给予相应处置,给小冲带来一定的痛苦,并在一定范围内增加了其的经济负担,故医院作为过错方应适当赔偿小冲的部分经济损失。本院根据小冲治疗情况、支付医疗费等实际状况及医院所负责任程度,酌定赔偿小冲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一万元。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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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1-0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