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第一胎女 就允许生第二胎 如果第一胎男 要生第二胎就罚款3000

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很不公平.哪大家不是第一胎总生女了.可以免费生第二胎.还不用间隔年
匿名用户    2009-08-0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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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http://www.oklawyer.cn/fghy081222.htm第乡剪稼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今局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次近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东符合生育第二胎政策还确实没规定间隔期的问题,违反规定生育第二胎好象缴纳社会抚养费(罚款)按上述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不止3000元。反正是这样规定的,是否公平那已经不好说了。

秋白玉   2009-08-06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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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胎都是女呢?是否继续第三胎呢!好像不太合理哦

匿名用户    2009-08-06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