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结婚十七八年,没有结婚证,孩子都十七啦,这样的婚姻法律不承认吗

匿名用户    2015-05-20 11:05    

推荐回答

你好,不属于婚姻法保护的范围。

匿名用户   2015-05-20 11:0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虽然你俩没有登记。但是你俩已经形成事实婚姻了。没有结婚证总归是不完美的,应尽快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证,应该是合法的婚姻为什么却少了一样重要的证件呢?

匿名用户    2015-05-20 11:12

婚姻关系不被承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请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双方目前要办理“离婚”,法院不会按照解除婚姻来审理,而是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从1994年2月1日起,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而叫同居。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被确定为事实婚姻,这是我国法律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但你描述的“结婚十七八年”,推算下同居时间是在1997年,不符合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规定。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5-05-20 11:11

法律不承认婚姻关系成立,但承认是事实婚姻,如离婚时,无需办法律手续,只需协商或去法院诉讼分割财产和孩子,

危晶灵_vNGt    2015-05-20 11:09

不是事实婚姻,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全部展开 收起
原野茫茫    2015-05-20 11:08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