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6级伤残军人也是在职职工,妻子是农村无业 我们能生第二胎吗?第一胎是男的 福建有这样的政策吗?
匿名用户 2011-05-24 07:13
满意回答
可以的,国家实行的有效法规还是2005年以前的,规定如下(第六条就是你的依据) 第八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件沙)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径笼高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你可以持证到你爱人裕梅的镇政府计生办申请办理二胎手续。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