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孩子超过了22岁,是不是不可以跟随我移民到加拿大?

如果我的孩子超过了22岁,是不是不可以跟随我移民到加拿大?
匿名用户    2016-01-0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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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已婚,那么主申请人可次指以由你本人,或是你的配偶、或是你的同挡狼录居人来担任。申请的人包括:你本人,你的配偶或习惯法同居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也包括22岁以上的未婚、在读子女。所以,只要你能提供关于你孩子未婚且在上全日制正规学校上学,也可以一起申请移民眨锈。有移民的问题,你可以咨询凯胜移民机构,电话是4006006868

匿名用户   2016-01-0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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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4年8月份开始,年龄降至19岁了。从我们以往的客户中可以看到,百分之九十的移民目的都是为了子女的教育。为了让子女能够方便的享受到国外的教育。而不是留在中国没日没夜的书海,题海的应试教育。 在那之前,加拿大政府实施这个之前,有“全日制学习”的豁免条例。也就是只要子女没有结婚,没有工作,且还在全日...制的上学的话,也是可以随着父母移民加拿大的。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在政府官方报纸上刊登了通知,将对加拿大的“移民、难民保护条款”中有关 “随行子女”年龄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从原来的22岁降低到19岁,且对于超过19岁的子女,不再认可“全日制学习”的豁免条件,而只接受19岁以上因身体、精神残疾而无法经济独立的子女。 新规定从2014年8月1号起生效,适用于所有的移民项目。摘要如下: 新的规定将“随行子女”定义为不超过19岁的子女: - 和以前的规定一样,子女能是已婚的或有同居关系的; - 超过19岁的子女,如果因为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无法经济独立的,是可以被接受的; - “全日制学习”的免责条款在新法中被删掉。 如何界定是否符合新法所定义的“随行子女”: - 联邦申请案:以申请递交日期为计算依据; - 魁省申请:以申请递交到魁省的日期为计算依据; - 省提名申请:以提名申请递交到省的日期为计算依据。 “过渡期”条款规定,在2014年8月1日前递交的以下申请,仍然适用于以前对于“随行子女”的定义: - 联邦申请:如果永居签证或永居身份的申请是在8月1日以前递交的 - 魁省申请:如果CSQ申请是在8月1日以前递交到魁省的,不管CSQ是否已签发; - 省提名申请:如果提名申请是在8月1日以前递交到省里的,不管提名证书是否已签发。 所以,有加拿大移民想法的朋友们,如果是为了子女的,在递交申请的时候,一定要算好时间。虽然整个移民可能需要花上2-3年的时间,但是子女的年龄是以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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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6-01-05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