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一岁了,由于从小就有人说我的名字是女孩子的名字,所以我很不开心,但已经办了身份证在十八岁

我二十一岁了 ,由于从小就有人说我的名字是女孩子的名字,所以我很不开心,但已经办了身份证。在十八岁那年我就叫我爸帮我改了一个,从新又办了一个新份证。可惜在镇上连认识的人都不知我新的名字,连家人都叫我旧的名字,慢慢地我又有想改回以前的那个名字 ,就是那个曾用名。可是派出所告诉我名字不可以改了,一生只能改一次。现在我超喜欢我以前那个名字了。我想问,我能不能改回我的那个曾用名阿??
匿名用户    2015-03-2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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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在校证明/学校证明,村/居委会介绍信兼证明,申请书 去派出所! 办理 然后等待审批 就可以了 还有注意别重名等等事项 备注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本人***,*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为******。本人现用名,自出生起一直沿用至今,之前未改过姓名,且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因某些原因,现特申请将原名***更改为***,希望各领导能给予批准,在此深表感谢! 改名原因陈述如下: 1. 本人姓名和现学习所在地的称呼女子的叫法谐音,多次造成误会与尴尬,给我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多不便,且我打算以后在那边工作,但现用名会引起我以后工作生活的不便。 2. 本人名字中的“小”常被当做“晓”字混淆,经常引起名字的被填写错误,引起各种麻烦与苦恼。 3. “**”重名者甚多,在本人所在学校以及很多其他场所和我同名者许多,这给我日常生活造成许多尴尬与不便。当然重名者中不乏很多知名人士。 4. 本人现用名一直是自己的乳名,并非我个人认可的正式用名,因为一直在外地学习,未找到适合时机改名字,此次特来办理一下姓名更改的事项。 5.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6. 我尚未结婚,无巨额财产或具有一定规模的不动产如房产股票等、无广阔的涉及利益的社会关系、无暖豆抽犯罪前科、无不良政治倾向等。综上所述,我的姓名更改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7. 姓名是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而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害,这包括对这一财产的使用权,从而包括更改该财产的某些属涉以性(如姓名的内容)的权利。诚然,姓名具有社会效应,频繁更改会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但我之前从未更改过姓名,且目前的名字并非出自我个人意愿,而是由父母代我设定,因此我的“改名行为”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更改行为而是我首次设定它的内容,这是属于对姓名的使用权。因此,我认为我有权行使这一权利,即设定(非更改)我的当前姓名内容。 我知道,我一个人的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我的现用名在本人现实生活、学习、个人交际中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望贵所也可以充分理解我的现药险况和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个人意愿! 我郑重承诺:凡是由于更改姓名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任何不便,本人一概全部自己负责。 祝:工作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别忘了

匿名用户   2015-03-2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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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卡辛苦了啊

匿名用户    2015-03-25 14:39

不要太在意,名字就是一个称呼

匿名用户    2015-03-25 14:04

有点难

母婴用户519792457    2015-03-25 14:01

该太麻烦了,其他证书资料都要改

匿名用户    2015-03-2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