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54天的孩子父亲,孩子母亲在孩子42天的时候我们发生争吵后就离开郑州回到陕西西安老家,现在准备提出离婚,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母亲不扶养孩子为理由,要求在离婚时孩子由我抚养,而不跟随母亲,谢谢。如果不行我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匿名用户    2014-04-2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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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你必须找到女方离家出走的证据。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根据你所述情况,孩子母亲不负责任的回陕西老家,可以证明其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因为对自己哺乳期的孩子极为不负责任。你可以主张孩子抚养权,法院根据情况应该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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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弘业_xwbM    2014-04-20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