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我和前妻个扶养一个孩子,再婚后又要一个孩子,女方未生育过,这算是超生吗?

匿名用户    2017-01-1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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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生育过的,一般不会是超生。不过具体需要看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比如浙江是这样规定的,参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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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清婉_rASM    2017-01-10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