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前夫在我们离婚前和他情人孩子要生了,为了儿子我没有告他重婚罪 离婚的时候法院判了一套房子给我

前年我前夫在我们离婚前和他情人孩子要生了,为了儿子我没有告他重婚罪。离婚的时候法院判了一套房子给我,房产名字也已经更改成我的。今年我又再婚了,前夫家要求我写承诺书房产将来归儿子。我愿意将来老了去世后房产由儿子继承,我现在爱人也没有意见,他也有套个人婚前财产,对于我怎么支配自己房产他没有意见。在我百年归老之前我愿意将来给儿子住,但是不想过早更改房产名字,万一儿子对我不好,我连唯一的个人房产没有了。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写承诺兑现日期的话,在我去世前儿子和我要房子的话,我是不是必须兑现承诺?谢谢!麻烦知道的人指导一下。
匿名用户    2015-07-2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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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房产的处分由你决定,前夫无权指手画脚!其次:鉴于你目前的情况不建议你将房惠厉务产增名更不要改名,因欺源为你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现实生中总是有许多的不如意,更无法确定自己人生的长短,为防不测,建议你做个遗书比较妥当,可以把你的要求及对身后事的处置在遗书上写明白然后去公正电怨一下,这种方法对你来说应该是考虑得比较周全的。

匿名用户   2015-07-2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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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现在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你和前夫已经离婚房子判给你已经是你的个人财产了!现在你再婚了你现在的丈夫即使想分也没有权利分了!你现在写不写承诺书都无所谓!等你百年后儿子才是你的第一继承人!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他也是顺理成章的成为继承人,他有继承权!即使儿子对你不好也只能在你百年之后他才能分的房产!现...在你还有绝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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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7-25 23:02

已经是你的房产,干嘛要理他们。你想给谁给谁。

匿名用户    2015-07-25 22:56

你先去微博找法律咨询一下,先私下商量,如果实在不行,走私法途径

匿名用户    2015-07-2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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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7-25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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