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休假公司是否支付基本工资???

我于2008年5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7月生小孩,四个月产假后,因为当时家里没有人带小孩,所以向公司请了两个月的假,当时人事部口头答应批准我的假,没有请假手续,2011年1月份到公司上班的第三天,人事部口头通知我已经被开除了,理由是产假休完后还休了两个月。当时生育保险金已经报下来了,就是没有给我,人事部的意思是:产假时公司支付了工资和每月给我交纳的保险金必须得从报销的生育保险金里面扣出来,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哺乳期请假公司是否支付基本工资??
匿名用户    2011-02-2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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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 一、公司不能开除你; 第 二、即使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支付补偿金; 只是你请假用了口头的方式,有点不妥,最好是书面请假。 这里有相关法律的链接,你参考一下:

chj13    2011-03-01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