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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再婚生育政策进一步放宽 2008年12月,浙江省调整了计划生育政策,将“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范围,即这样的再婚家庭可以经计生部门审批后,再生育一个子女。 而之前的规定是,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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