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男方是农村户口,女方是城镇户口,第一胎为女孩,能生第二胎吗?

湖北省,男方是农村户口,女方是城镇户口,第一胎为女孩,能生第二胎吗? 希望能告知下,非常感谢! 本人是仙桃的。
匿名用户    2013-06-05 07:46    

满意回答

第十九条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倘命,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劣则挎生育规定。 所以参照第十六条 即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所以你的具体情况请你参照上述4条 不过碗认不符合就不能二胎了

匿名用户   2013-06-05 08:2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男方是农村户口,而女方是城镇户口,依据现行的计生政策,除法定的情景外,是不能合法生育二胎。 具体你可以网上搜索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查询。 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全部展开 收起
韶妙晴    2013-06-06 06:01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结合上述规定,您不符合条件。

全部展开 收起
鲍又柔_e5Iq    2013-06-05 09:00

此类情况应当是不可以的,权威的答案,建议你咨询户籍地计生办。

施忆雪_1JrA    2013-06-05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