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房产后交易此处房屋需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很急,我只有50点财富跪求大家帮忙

我父亲先于爷爷过世,爷爷生前有一处房产,爷爷过世前没写遗嘱,但是过世后 我的三个姑姑同意把房子继承在我名下(这几天准备办理继承过户)然后我同事想买我的这处房子,问题来了,我刚才上网查了一下,这种继承的房产如果再交易的时候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一种情况不用交就是这处房产已经5年以上(这点符合)第2点就是家庭只有这一处房产,我不太明白这个家庭指的是哪个家庭呢,如果是被继承人的话就是我爷爷,就这一处房子,如果是继承人就是我,我妈妈名下有处房子,但是房本还没下来,是新购置的,我家这种情况如果交易这处继承来的房子,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 第二个问题就是,毕竟现在这个房子还没有走继承这一步,像我所说的情况怎么样才能避免这个20%的个人所得税,把房子卖出去呢
匿名用户    2020-07-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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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要交税吧!一处房产是指个人只拥有一处房产

匿名用户   2020-08-02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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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话不需要缴纳个税,如果再出售的话要缴纳20%个税

匿名用户    2020-11-30 12:57

所谓“家庭唯一一套”,指的是最终成为房屋产权人的家庭只有一套。你的问题其实跟继承的部分关系不大,按照法定继承来说,您通过代位继承获得了继承权,如果家庭内其他继承人又达成了一致,您可以通过办理继承手续先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其次,如果再向外转卖时,如果同时符合“购买时间已满5年”、“家庭唯一一套”2个...条件,则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所谓家庭,是指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您作为房屋产权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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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0-10-26 14:53

20%的个人所得税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就是20%。无论几年都没有办法规避,5年能省的是5%的营业税金及其附加,你只能在转让合同上做文章,比如交易金额实际50w,你写30w,那你就省4w,买房方省6k,但是要防止买房方只给你30w你也没有办法跟他打官司。

匿名用户    2020-09-02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