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超生二胎问一下安徽合肥罚款是多少

匿名用户    2013-08-17 21:25    

推荐回答

【1】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8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纪昌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祸纺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根据【3】合肥市2012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为28700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为10490元,增长14%。【4】去年超生二胎,今年夫妻要分别缴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城镇刺蛇间的:28700元x5倍=143500元如果是农村的:10490元X5倍=52450元

宣绿夏_7T2t   2013-08-31 22:4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首先你要确定是农民还是城镇户口,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1年修改版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 一)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 二)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已经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内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14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第二十二条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于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和生育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生殖保健服务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二)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 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 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来源:http://www.maspfpc.gov.cn/html/c31/2011-08/1439.html

全部展开 收起
友翠荷_phsa    2013-08-18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