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生第二胎,老板一开始说按国家规定 现在又说只给一个月产假

老板一开始说按国家规定。现在又说只给一个月产假。我说不行,因为跟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生。然后他就说那就产前产后一个月,一个月带薪假。大家觉得这样要不要请产假呢?还是干脆辞职回家把小孩带大点再出来找工作呢?
匿名用户    2013-04-27 16:39    

满意回答

你们老板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按照2012年劣室4月28日最新的关于女职工产假法规规定:常规产假98天,剖腹产(难产)再额外增加15天,其它的额外加要示你所在地方法规而定。其中关于产假期法规并五规定是说生第二胎必须缩短产假一说。此外,关于产假请假时趋狗间一般是预铜们夕产期的前15天开始,所以木有必要辞职,如果你们老板要按照他说的那样做,那么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控告他。

匿名用户   2013-04-28 11:0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