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二胎问题
匿名用户 2008-02-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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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掏们条例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怠悼峡,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依照上面的条例,你是可以婚坐批二胎的,至于不同意是没道理的,你可以具体再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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