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双方都是居民户口,女方是少数民族,有一女孩五岁问可否生育二胎?

匿名用户    2015-12-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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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个省市?那个民族?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 其他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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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昊苍_F2U6    2015-12-21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