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二胎产假多少天?
匿名用户 2016-09-23 11:02
推荐回答
符合国家和湖北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 第三十三条 对符合法律悟稼搁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瓣佳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刺逝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