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是公务员,女是农村居民,1999年生育一女孩,2007年镇计生办人员找到家,说是交3800元,给办理二胎证

(计生单位不在找事),后办理没生育(我们都没提交任何申请,也没给任何单据)。2008年又重新换证。生育二胎男孩。现县计生部门说我是骗取生育证,要重新处罚27000元,合理吗?难道他们没责任吗?我也没申请,也没我们夫妻双方的签字。要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20-09-2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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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孙律师: 可以提起行哑厘政诉讼,要求用基惠确认该处罚行为无效。 基于行政行为的指导而做出的行查究为,若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应当给予处罚。比如交警指示交通,与红绿灯指示的不同,而你按照交警的指示开车就必然闯红灯,你的行为是不应当受到处罚的。

化嘉懿_X9kL   2020-10-01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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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了。但是,你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20-11-14 15:52

你老公是城市户口吗????你和你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吗?你们都是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吗?你的第一个女孩有疾病吗?如果你符合任何一个条件,那么你们的第二个小孩是合法的,如果不是,那就是违法的.至于说骗取,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如果当时你提供的办理二胎证的时候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那就属于骗取,不过你说...是花3800办的,我就不好说了,这事情我听说过不少,你最好找当时的给办的经手人查一下 如果你不符合二胎手续生了孩子,不管是不是有证,罚27000不过份,(我只能按湖南的标准答复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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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冶淑华_VgQH    2020-10-26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