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夫妇生育一胎,是个女儿,再未申请二胎的情况,生育二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15-02-01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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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2 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条 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办理。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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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琛瑞_7zXR    2015-02-01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