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育二胎 降薪降职扣两年绩效 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5-04-26 22:52    

推荐回答

劳动法里没这回事,不过宪法里有这样的条款,宪法最大嘛,,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也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你们家这种情况理论上应该这么处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裕做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侨笼毯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基糟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匿名用户   2015-04-26 23:1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妓生可能还觉得没双开你,已对你是万分的仁慈,打倒妓生,还我公平生育权。

匿名用户    2015-04-26 23:29

这个政策终究会被清除出历史的!

匿名用户    2015-04-26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