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少数民族,女方有单位,可以生第二胎吗?我们很想生啊

匿名用户    2014-04-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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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一)…… (二)…… (三)……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由此可见,当然可以生育第二胎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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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若彤_Wxpe    2014-04-18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