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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第二胎不属于晚育,当然不享受晚育假期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对附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女职工也可...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第二胎不属于晚育,当然不享受晚育假期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对附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女职工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