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罗律师: 福建现在取消二胎间隔区,请问下像我们这种在政策前就生育要如何处理呢?

我是泉州安溪的,二胎是今年8月份出生,现已结扎!如果我们不能享受政策的话罚款又是如何算呢?
匿名用户    2012-12-1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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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禁止提前生育、婚外生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提前生育: (一)婚前生育(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 (二)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 非法收养、送养以及遗弃子女视为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对遗弃子女的,不得批准再生育...。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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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雅安_4XSN    2012-12-17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