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比较难常告基界定。。。 跨法行政违法行为跨越了法律的变更,从逻套乡辑上说,行政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时具体适用兔编的法律无非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是适用旧法。这种观点认为,跨法行政违法行为始于新法生效之前,尽管新法生效后仍有部分行为,但只是初始行为的持续或连续,总体上应认为是新法生效之前的行为,应当适用旧法。第二是“分段适用”。这种观点认为,跨法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行为在旧法有效期内,部分行为在新法生效后,对新法生效前的行为应适用旧法,而新法生效后的行为,则一般适用新法。第三是适用新法。这种观点认为,跨法行政违法行为从开始到终了为止,行为人都是处于违法的状态,行政机关作出处理时新法已经替代了旧法,应当适用新法。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