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百度用户您好!; ;; ; 欢迎使用百度知道!很高兴为您解答!;注:图片是送给年轻未婚人士。 根据规定妊娠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需要终止妊娠的,应当向经批准的施术机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其中20周岁以上的孕妇,除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外,还应当向经批准的施术机构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 ; ; 开据引产证明的条件: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则出示未婚证明。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并发症多,一般医院无法展开,所以请需要做引产的女性务必选择设备有保障,提供专业术后服务的正规医疗机构。; ; ; ;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本解答由【谢小夫】友情提供! 若有不足之处望谅解, 希望本次解答对您有帮助! ;望您能及时【采纳】,在此表示谢谢!有缘下次再见!!!!——————————————————————————————————————————;; ; ; ;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服务广大网民。【百度知道顾问团】 现招募知道名人、达人、热心知友。朋友,你有问题?点击连接,直接提问!感谢大家对【百度知道顾问团】http://zhidao.baidu.com/team/view/%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9%A1%BE%E9%97%AE%E5%9B%A2;;;的支持与关注,祝大家天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