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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破玉屏风”事件 2008年 12月,有报纸报道我们家政员工打乐叹半破雇主家的玉贸团屏风一事,说“家政公司一直在推脱责任”,还说“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其实,这些报道缺乏事实依据。我们家政的训虏电话每天都是有专人接听的。而且,家政工打破玉屏风的当天晚上,叶经理就去雇主刘女士家中致歉,并商量赔偿问题,以后双方几次协商,由于家政工经济困难,当时,就赔偿价格未达成一致。 12月23日,经双方协商,雇主刘女士同意不按原价1600元赔偿,接受赔偿800元,此事终告结束 这样的事件保险公司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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