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四周岁的小孩被陌生成年人殴打如何处理?报警的话,警方会管吗?

事经过是这样的:我弟弟今年十三岁,9月14日放学的路上被一个骑电动车的成年陌生男人差点挤到路边摔倒,小孩瞪了他一眼,然后那人就把我弟弟骂了,还说要他眼抠出来之类的。9/17日放学路上再次遇到此人,此人看到我弟弟将他拦下说:“这次不看了吧?看我就抠你的眼,揍死你!”我弟弟说:“揍我,我就告诉我爸爸”,结果那人就把我弟弟揍了,打了几记耳光,踹了一脚,还说下次看一次打一次,我弟弟身体倒是没有怎么被伤到,但是我弟弟怕再被打现在不敢去上学了,请问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我们抓到此人可以报警吗?警方会管吗?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呢?急盼复,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9-21 02:3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全部展开 收起
孙听枫_PfU2    2014-09-21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