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要二胎国家给补助吗?

我家是农村的听说农村要二胎的国家给补助5000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匿名用户    2010-03-2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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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里听来的啊,国家二胎给补助,目前还没有

匿名用户   2010-03-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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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跟你要钱就不错了 还想国家给你补助啊,如果真那样的话,就是变相的鼓励农村都生二胎

孟清逸_sUsi    2010-03-24 09:23

你想得美!要二胎还有补贴?岂非天方夜谭?计划生育乃基本国策也!你是从哪儿听来的呀?

裴思恩_rcVw    2010-03-24 09:11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政策,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现在农村户口可以要二胎 ,但是补助好想还没听说! 第十三条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恢复生育能力的,可以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六条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再婚夫妻的一方因再婚再生育过子女的,不得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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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3-24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