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计生-合法第二胎入户是否非法罚款问题 我的合法计划内第二胎刚出月,回去家乡办理户口
匿名用户 2011-05-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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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的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结扎就要罚款2000元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属于地方的土政策!!!! 我的说法不是空穴来风,因为上至国家,下至各个省份,都提到了“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也就是公民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并不是计生部门要求的一定要采取结扎这种局府方法!!所以我说计生部门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于结扎的处罚也没有任何的处罚依据!是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我给你列举法律法规!! 1、国务院2004年12月10日第428号令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生编缠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 已经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首选结扎措施”首选是什么意思??并没有强调一定要采取结扎这种措施!!只是首先选择结扎,如果你不想宝蔑选择结扎,你可以选择别的避孕方法!这是作为一名公民应该有的权利!!!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上有的,是一定要遵守的,如果没有要求,就没有限制。除了违法犯罪,一定要求你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完全是侵犯你的人权。你有权利向上一级政府投诉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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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法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