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原来是居民户口结婚七年之后转为农村户口我是农村户口生一胎女儿请问我们符合生二胎的规定吗

匿名用户    2009-09-0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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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又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9)盆周山区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镇(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子女户; (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1 1)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1 2)因丧偶再婚,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1 3)因离婚再婚,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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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浩邈_V8rg    2009-09-03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