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夫妻(天津城市户口)结婚17年未育,丈夫的弟弟(吉林农村户口有一子)可否再生二胎过继给我们,手续如何办
匿名用户 2012-05-1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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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省一个政策,要在辽宁不可以,像你这种情况叫领养孩子,要想领养孩子得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审批手续,再由民政部门给你指定符合领养的孩子,而不像你所说的想要谁家孩子谁家就给你生。具体还得到你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如果按正常手续,肯定是不可以生的。
他弟弟只要回老家找村委会弄到准生证就行、或者你弟妹用你的准生证顶你的名字、更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