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周岁打伤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母婴用户780033363 2008-05-3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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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伤或者死亡的话呈布。就只是民事赔偿,外加思想教育一下,就是训诫一下。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坐编掏,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网上找的 我时间有限,就没有把这一条找全。实际上还有对14到16岁的人做出了犯罪行为的处理意见的。 你自己局编去找吧。 或者我有时间了补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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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才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不是重伤他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如果只是故意伤人但没造成重伤或死亡结果的, 就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生日算),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轻微伤对方可提起民事诉讼。你朋友在民法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参照最高法院人身伤害赔偿解释。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重伤 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 防火 爆炸 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要看对方伤势情况而定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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