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经家里人介绍相亲认识的,生了一个小孩子,没有结婚,他在部队里当兵,还要4年,没感情,想脱离,要怎么做

没有打结婚证,现在有了一个将近2岁的女儿了,两人感情不合,加之没有感情基础,他在部队当兵还要几年,造成两人更加没什么感情,想要脱离,在法律上我要负什么责任啊.
匿名用户    2012-08-23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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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2个人的感情说实话没有必要过于纠结 于理你们都不用对彼此负责 但是于情你怎么对你们的孩子交代 孩子是个大问题 难道你想你的孩子以后过着单亲家庭的生活吗 就算找了另一半 你能保证那个人会像亲生父亲一样照顾她吗 没有感情不合你和他在一起至少快3年 没结婚你给他生小孩 现在都2岁了 你们还没结婚 所以说你...们双方都不是个负责人的人 根本没有打算和彼此生活下去 你当孩子是玩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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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8-24 16:46

如果没有结婚证、没有满足同居八年以上、那么你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

匿名用户    2012-08-24 08:31

如果没有结婚证、没有满足同居八年以上、那么你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

匿名用户    2012-08-24 00:11

分居一年不是可以离得嘛。等上一年上法院单方面离啊。

匿名用户    2012-08-23 23:24

没有结婚的同居关系,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建议还是咨询专业律师吧

匿名用户    2012-08-23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