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头胎女儿,二胎多久可以拿准生证

匿名用户    2014-09-23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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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百度用户: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 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生育妇女的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四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缩短为二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但 根据2007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规定,已经取消了生育间隔,只要符合生育二孩政策,提出申请即可。 第二十条 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并没有规定生育间隔,因此,您可先按上面的要求操作,先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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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曼音_MC51    2014-10-03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