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胎产假有多少天?辽宁省有158天了,广西呢?

匿名用户    2014-10-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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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浅舞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厉密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筛电相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由之前的90天增加至98天。 但是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母婴用户625770352   2014-10-12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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