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二胎申请,懂法律的进,符合二胎条件,男方不给开婚育证明,急…

我是苏州吴江人,老公是宿迁的,现符合二胎办理条件“女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独生子女”。现申请办理二胎证,需要男方户口所在地宿迁出具“婚育证明”(我老公户口还在宿迁没迁过来)。证明初婚生有一子,需要镇上计生办和市里计生办敲章。现在男方那边的计生办说因为你是在吴江拿的结婚证,小孩是上的吴江的户口,我这里查不到资料,不在这里管理,不能给敲章。有两个办法,女方去宿迁那边妇科检查,重新管理。二是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是他说的那样,不可以敲章,但吴江这里一定要那份数据才给办理。急啊。。。各位帮帮忙,小孩一天天长大了,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2-09-0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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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婚姻所在地出具证明,再到户口所在地盖章。

匿名用户   2012-09-0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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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问题,你问吴江计生委工作人员啊,你在这里问,不是专门回答。就算是其他地方的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回答的,也不准确。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匿名用户    2012-09-0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