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非独生子女,一方为农业户口,能否生二胎?

杭州萧山地区,夫妻双方都是事业编制,但都不是独生子女,男方为农业户口,女方为非农业户口,能否生育二胎,如果不能,有没有什么办法可想?谢谢各位了!!!
匿名用户    2014-07-0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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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法律依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抹灿个孩子的; (二)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三)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抗院悼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只有一个孩子的; (四)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六)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险队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舜乐山   2014-07-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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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是不行的,而且由于双方系事业编制,很多曲线的办法也无法使用,可能会丢掉工作。

匿名用户    2014-07-0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