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手术前未做基本的妇科检查,导致不孕是医疗过错吗?医院该负怎么样的责任?

我于07年(当时26岁未婚未育有生育要求)宫外孕住院,因为一直是右侧疼,医生在做B超时只看了右侧,没有检查左侧,当时入院时生命指征正常,没有剧烈疼痛和出血昏迷,医生在她自己不知情我的基本情况下,用了抢救危急宫外孕的办法为我做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术,并告知我做手术后左侧还能用,不做可能大出血危机生命,最终还是要做手术.手术后两年一直未孕的情况下我做妇科B超检查示左侧输卵管和卵巢粘连,医生说左边没有希望了,并说我当时的宫外孕手术不应该做,我要孩子必须做试管婴儿.我在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情况下去医院复印察看我的病历,病历显示手术前没有B超检查左侧,手术中医生在腹腔镜下可看到我左侧输卵管和卵巢粘连,伞端呈盲端,右侧输卵管妊娠流产,我认为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医生的错误治疗,医生没有做基本检查就决定手术是错误的,手术中发现了问题,并且确定右侧输卵管妊娠已流产,就是说不做切除术我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医生并没有停止对我手术,直接导致我的自然受孕功能完全丧失.我认为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并且直接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我想知道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术前知情权.自然生育权.医院该对我付什么样的责任.多谢.
匿名用户    2010-09-1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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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次战错,造竖剪浅成你生育能力的丧失,如果属实,应属医疗事故。我正在代理这样的案子,请速与我电话联系具体的迷吴解决办法,或者到我律师所详谈。武汉赵红兵律师:

暴惜蕊_4QcH   2010-09-1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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