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夫妻,已生育一男孩,男方经常在外地工作,提出离婚,这时知道女方怀了第二胎(属超生)后要求女方做人

合法夫妻,已生育一男孩,男方经常在外地工作,提出离婚,这时知道女方怀了第二胎(属超生)后要求女方做人流,当时女方不同意,男方丢下一句话,一定要打掉,打掉孩子就会回来离,从此失去联系,数月后,女方若生下小孩,产后并告知男方已引产,同意离婚。男方回来未查证就办的离婚,离婚协议只写一个小孩的抚养问题, 跟女方,抚养费男方出。因没办法要男方回来才撒谎,离婚后现在女方说生有第二小孩,起诉的话小孩会判给谁呢?之前的离婚有效吗?有效的话协议有效吗?第二个小孩,会怎么落户?
匿名用户    2012-10-29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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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知道超逝兵生,又要离婚还要生?其实离婚就是2个人协议,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去法院。协议上阶岩只写明一个孩子也可以,我就是这样办的,老二也是超生的。但你如果不告诉他,你自己会很辛苦,毕竟他只出一份抚养费,你要养2个孩子。另外,脂唤栋超生的,还要交大笔社会抚养费,不划算啊,你想清楚。

匿名用户   2012-10-2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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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已经离了,改变不了结果的。若走法律途径男方有义务支付第二个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可能会要求验DNA。至于孩子判给谁要看你们之间的协议,或者法院审判。

匿名用户    2012-10-29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