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胎的问题,我是江苏南京六合的,请问我老婆是养父在路边捡来的,养父没有结婚,她算独生子女吗?

我弟兄两个哥哥招出去了,生有一女,我已经生了一个男孩想在生一个,计生办说我岳父没有结婚不算独生子不能生二胎,他这种说法合法吗?谢谢各位了!!!
匿名用户    2013-10-3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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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丧偶,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离婚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航做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女方为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一方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阶立乐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6)一方以海洋脂搂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目前的奖励政策是针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对终生未婚者没有奖励政策。

终昊苍_F2U6   2013-10-3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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