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二胎,产假后不想回去上班了,但不想主动申请辞职,改如何?

我现在的情况是怀了二胎,2016年8月的预产期,想生完二胎后,休息在家带孩子,可是我不想主动提出辞职,我想把我能请假的假期全部请完后,如果公司觉得我太久不上班影响不好的话,主动和我协商如何辞职,关于工龄那方面,我有什么可以得到赔偿吗?我具体想了解以下的问题: 第一:想休完产假后,继续请假在家里带孩子,还有什么假可以请的吗?例如我98天的产假,还有什么假可以请? 第二:想请完所有正当理由的假期后,如果公司有意向跟我协商辞职的事情,我有什么赔偿可以得当?(我现在的公司2009年12月到2012年工作过,后辞职2013年又回去工作至今,但是公司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人事部可能弄错给我签的不是2013年开始的日期,而是签了无固定期限的,他们弄错了还是按2009年的来算的),这样的情况下 按照劳动合同法 ,有什么利益可以归于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得工龄呢? 第三:其他的对于劳动法还不是很了解,希望懂的人能帮我解释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5-12-3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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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生育保险足额缴费破乔的话,产假工资是由社保基金悠殖支付的,但是单位代缴的四金中个人应缴部分还是应该由个人承担,单位可以要求你密荒眨支付个人应缴部分。 尽管你的合同是今年4月份到期,按规定可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生孩子后12个月)结束。在此期间如果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个人建议尽量在产假结束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一旦产假结束再申请的话,你需要再在单位工作1个月,希望你认真考虑。

方文林   2015-12-3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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