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再婚夫妻的二胎政策
匿名用户 2013-10-0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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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可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抹葵条例中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劣旧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抗们洞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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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四川不允许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再生育。2015我个人看来,就这条放开可能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