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二胎的生育政策

本人的亲戚 是山东农村的 在98年生了一个女孩 户口没有落户到孩子爸爸的村子 而是落户到孩子母亲的村子里 由于农村的重男轻女 在今年前不久生了一个男孩 户口已经落户到黑龙江(你懂的 稍微花点钱就行了) 现在一家人 想回原来的地方 (孩子爸爸的村庄)生活 但被告之 违反生育政策 想要回村需要交10万 请问应该这样罚款吗?
匿名用户    2014-04-28 03:04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在网上只找到山东96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第四十三条“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知道最新的计生条例是多久的,所以只能按上面的意思解释给你,如果你能找到最新的,套用一下就明...白了。 计征基数是上一年的县人均纯收入,这个是要分农业户和非农户的。 然后你不符合生育条件,违法生育是按照计征基数的三到四倍处罚,一般是取轻,按三倍,就是上一年的人均纯收入乘以三就是你应交的罚款数,你所在地的年人均纯收入应该没得三万吧? PS:就算是重男轻女,也有对三类地区的照顾生育了,没什么特别的理由还是不要计外生育。

全部展开 收起
诸葛馨香_0BYg    2014-04-28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