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二胎政策

本人独女,本为农业户口,上大学时迁出后为居民户口,现仍挂靠在农村,招女媚,现有一女儿,能否生二胎?
匿名用户    2010-01-0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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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常州人口网留言咨询,有专人回答 http://www.czfpc.gov.cn/ 以下是我为你找的资料 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符合下列竞竖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夫妻一方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 (2)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的生育)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吴究均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双方均为丧偶的; (2)一方丧偶,另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的; (3)双方原各生育的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的; (4)一方原生育的孩子由原配偶抚养,一方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射半贵一)、 (二)、(七)项或者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 (四)、(六)项和第二款规定条件的。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者姐妹,且该兄弟或姐妹为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者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 (2)只有一个女孩,男方无兄弟只有两个姐姐或妹妹,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3)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兄弟均为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夫妻共同赡养女方父母和兄弟的(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只有一个女孩,男方未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但共同赡养女方父母(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匿名用户   2010-01-02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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