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也是个离婚的三十一岁妇女 离婚后小孩归男方抚养 后来我找了一个本地未结过婚的男人再婚…

我是四川人,也是个离婚的三十一岁妇女。离婚后小孩归男方抚养。后来我找了一个本地未结过婚的男人再婚,我们想要一个小孩,去办准生证的时候计生办不给。说是我和前夫是2008年结婚而小孩是2004年生的。计生办的人都说如果我要再生就必须要罚款。我们觉得很冤,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要被罚款的吗?
匿名用户    2013-07-06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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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二胎政策:一下两种情况可以享受二胎政策 1、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您的情况符合上面的条件!望采纳!

匿名用户    2013-07-07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