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济宁的,我家老大是男孩,我又超生了二胎,老二我在外地给他上完户口了,请问济宁计生委还

罚钱嘛,
匿名用户    2013-03-0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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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欺斯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夕悟唤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絮毫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如果你在生育地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了,济宁计生委就不能再对你进行征收(这是在外地生孩子的情况下),如果你没有缴纳,济宁计生委发现你超生的事实,那么仍然有权对你进行征收,也就是罚钱。如果你是在济宁本地生的孩子,那么不管你把孩子户口上在哪里,济宁计生委都有权对你征收社会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3-03-0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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